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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親子36計〉學習好好吵架 

文/呂政達

我一直記得這一幕情景:在兒童精神科的轉角,主角是有些過重,約十五、六歲的男生。他對母親大吼:「都是妳,我的病都是因為妳。」媽媽的聲音也跟著高起來:「生下你,我才倒楣。」兒子還招:「爸爸會跟妳離婚,我才變這樣的。」這句話結實地惹惱了媽媽,回吼一句:「你到底要不要看病,不看,我走了。」

 

無論是親子、家人或伴侶間的吵架,無非為了兩個目的:一是指責對方的錯誤,證明自己是對的;第二,要對方接受自己的觀點或意見,要照著自己的方法。但是,我分析聽來的這場吵架的內容,當兒子指責媽媽「都是妳,我的病都是因為妳」,媽媽不管接不接受,似乎都站不住腳。做為一個媽媽的尊嚴,她也不可能會把這個指責吞進肚裡——如果兒子說的是對的,那麼媽媽就是錯的;然而,如果兒子錯了,媽媽卻又須為兒子的病和錯誤,負起看顧的責任。親子過招,常會遁進這樣的兩難困局。

 心理學家安東尼.奧爾夫說過,親人間由於生活緊密,最基本的感情需求要靠彼此供給、滿足,所以一旦吵起來也特別激烈,後面隱藏著一個沒說出來的,「怎麼連妳也不了解我」的心結。

 然而,就連親子吵架也須遵守一個法則:認清你的感覺,給感覺一個定位和名稱。究竟這個兒子對媽媽的指責,是出自於恐懼、害怕被遺棄、不理性或媽媽疏於照顧他呢?心理學家說,「好好的吵架」就是有頭有尾,最好知道雙方在吵些什麼。

 

【獻計】



 吵架時,就算你覺得自己千般有理,對方有萬般的不是,當你動用所有力氣,怒火上升,只為讓對方接受你的想法時,心裡面必須有個「剎車器」跑出來發揮作用,這時候,你應該停止吵架了。

 心理學有個研究,所有吵過架的人都應該知道:即使你覺得對方有理,面對面吵架時你絕對不會接受。通常要過了幾個小時、幾天後才能心平氣和,思量對方的觀點。安東尼.奧爾夫就說,即使最親密、最友好的關係裡,也會留下無法解決的苦楚。

 

學習如何好好的吵架,最重要的,其實是如何好好的停止吵架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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